关于对公共租赁住房长期闲置家庭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5 15:17 浏览次数:1505次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28号)要求,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整治整改工作自2022年3月4日启动以来,通过新闻媒介公示需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整改110套中,已完成整改71套,未完成整改39套。通过多次入户核实后,确属无人居住39套,现将处理情况作如下公示:
一、处理公示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和《隆阳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管理细则》相关规定,由区住建局牵头,公安局、司法局、综合执法局、公共租赁住房辖区内街道社区、保山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配合,收回长期空置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结束。
三、异议申诉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到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住保股进行异议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公示期内在未提出并进行登记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涉及长期闲置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名单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4日

编辑:杨雅楠|编审:莽红升 郭巾菱
责编:杨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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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匿名用户:
2025-03-13 16:10:59
好看呀
匿名用户:
2025-01-21 11:21:03
点赞!!!
匿名用户:
2024-05-23 11:17:15
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