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家庭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5 15:16 浏览次数:1205次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28号)要求,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整治整改工作自2022年3月4日启动以来,通过新闻媒介公示需对承租人违规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整改813套中,已完成整改776套,未完成整改37套。通过入户、电话、短信和邮寄等方式通知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违规事项整改的37套,现将处理情况作如下公示:
一、处理公示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2012﹞14号)和《隆阳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在保山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后,由区住建局牵头,公安局、司法局、综合执法局、公共租赁住房辖区内街道社区、保山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配合,收回其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将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结束。
二、异议申诉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到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住保股进行异议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并进行登记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涉及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名单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4日

编辑:杨雅楠|编审:莽红升 郭巾菱
责编:杨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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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匿名用户:
2025-03-13 16:10:59
好看呀
匿名用户:
2025-01-21 11:21:03
点赞!!!
匿名用户:
2024-05-23 11:17:15
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