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比剑更有力量——跟着刑事检察官感受司法温度
你印象中的检察官,是否就像影视剧中演绎的那样,疾恶如仇,手执正义之剑,在法庭上慷慨陈词,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惩治犯罪?其实,在检察院中,有这么一群检察官,他们主要负责审查办理毒品、性侵、人身伤害、涉黑涉恶等刑事犯罪案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起早贪黑、无怨无悔,俯身在浩瀚的案卷之中,既要面对人性的阴暗,也始终不忘维护公正的初心。对刑事检察官而言,彰显正义的道路不仅仅在公诉席上,铲除犯罪也不是他们唯一的职责,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教育、感化和挽救。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进隆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贴身跟拍这群忙碌的“刑检人”,一起看看他们充实的一天是如何度过的。
这天,张佳倩检察官办理的是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件。
8:00-10:00 办公室
查阅案件;整理资料;标记案件细节。
10:00-10:30 讯问室
讯问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和姚某,告知二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核实是否有非法证据排除情形;核实案件事实经过。
据张佳倩检察官介绍,案发当日,姚某驾驶车辆行驶至路口时,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杜某某因道路通行问题发生争执并互殴,互殴过程中,二人均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杜某某此次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姚某此次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本案系因偶发矛盾引起,因双方情绪激动、不能妥善处理矛盾纠纷而引起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二嫌疑人同时又系被害人,双方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赔偿对方损失及互相谅解。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将化解社会矛盾,感化、教育嫌疑人作为中心思路,从‘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出发点,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多角度的监控视频全面审查本案发生的起因,为本案刑事和解的合法性、可行性做出参考。”
10:30-11:00 询问室
告知二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听取被害人的意见;核实和解协议的自愿性、真实性;核实谅解书的真实性。
11:00-11:30 办案区
对二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将法、理、情说清说透,双方均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会冲动行事。
“本案杜某某、姚某二人均认罪认罚,为提高诉讼效率,让双方的社会关系尽快修复,所以我们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对案件作出最终处理。”
14:30-15:30 听证室
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值班律师参与听证,在听取检察官的汇报、犯罪嫌疑人陈述、被害人意见后,在场人员一致同意对二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15:30-16:30 案件讨论室
征求公安机关对拟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并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汇报案件情况,各员额检察官对案件发表意见,承办检察官制作审查报告层报检察长审批。
“本案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已经化解,被损坏的社会关系也已经修复,为了更好地修复双方之间的关系,让嫌疑人充分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拟对杜某某、姚某作相对不起诉。”张佳倩检察官在汇报案情时说。
16:30-17:30 办案区
向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姚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并作法治教育。二人均表示,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以后不会再冲动行事。同时,张佳倩检察官将不起诉决定书向公安机关送达。
本案适用的刑事和解制度,是恢复性司法理念、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彰显了司法的价值取向和法律的温度。本案最终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达到了案息事了、促进社会关系和睦的目的,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我们在办案中经常会遇到因一时冲动而犯罪的案件,我们办案绝不是大家所想那样,想方设法把犯罪嫌疑人送进监狱,而是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通过对每个不同案情的严谨把握,通过对具体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要知道,灵魂比剑更有力量!”张佳倩检察官在聊到检察官这个职业时感慨道。
今天的时间线结束了,但张佳倩检察官的办案时间仍在持续,与她同行的是隆阳检察几十名无私奉献、默默守护的检察人员。他们共同肩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公平为舵,以正义为桨,推进法治之舟稳步前进,不负国家,无愧于民。
供稿:王丽俊
编辑:杨宣娇|编审:莽红升 李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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