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检察蓝”守护“青山绿”
为形成护绿、增绿、用绿、活绿的合力,共建共治绿色隆阳,隆阳区不断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强化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合力整治非法占用林地等重点、难点问题,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林草生态保护机制,着力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草生态保护新格局。
“林长+检察长”联动护绿。一是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下,关于林草资源保护的信息和线索实现了“双向流动”。各级林长办向检察机关共享关于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出台的重大政策,发生的重大案件等有关情况;检察机关向林长办共享涉林草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情况。需要检察公益诉讼统筹推进受损林草资源修复的,林草主管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认为需作出行政处罚或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移送相关部门办理。2022年以来,隆阳区检察院已办理涉林刑事案件6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二是在“林长+检察长”共享机制下,群众关于生态保护的法律知识和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隆阳区林长办、隆阳区人民检察院牢牢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在确保不影响高黎贡山沿线农户的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总是选择在晚上八点以后才入户宣传。朴素的语言、丰富的材料、贴心的交流让保护生态的法律知识和意识更好深入基层、落地生根,飞入寻常百姓家。
“林长+检察长”遏制毁绿。“林长+检察长”是在林长制的基础上建立的依法护林新模式,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隆阳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担当履职,突出念好“严、联、专”三字经,为守护绿色美好家园提供了坚实的检察保障。为更好地保护林草资源,隆阳区专项推进、专攻难点,针对持续干旱少雨,山林防灭火形势极其严峻的特殊环境,在清明节等森林防火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林长+检察长”筑牢屏障。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打击、修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基于此,隆阳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责职能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模式,发挥“林长+检察长”1+1>2的协同效应,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损害赔偿人通过以劳代偿、异地补植、委托修复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教育一批群众”的生态司法保护效果,为隆阳广袤的山林构筑起一道硬核的生态保护屏障。
通讯员:李艺攀
编辑:杨 璇|编审:莽红升 邹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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