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四公开” 阳光安置退役士兵
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选岗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政治任务。2023年,隆阳区安置任务为27人,为保证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隆阳区坚持“四公开”,阳光安置退役士兵,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安置工作全过程,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安置政策公开。安置部门主要领导与退役士兵逐个谈心谈话,利用集中培训等时机,全面详实向安置对象讲清讲透安置资格条件、量化积分规则、拟选岗位性质特点、选岗注意事项、落户程序办理、党团组织关系、养老和医疗保险转接、待安置期间相关待遇等政策法规,让退役士兵全面掌握安置政策和安置程序,确保安置政策公开透明。
服役积分公开。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役期间量化得分情况,直接关系到退役士兵选岗排名秩序,对其个人利益直接相关,是保证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在业务股室审定、分管领导把关的基础上,协调区纪委区监委、区武装部等单位共同审核退役士兵档案,全面详细核定服役期间量化积分排名,经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岗位设置公开。为保证从政策决策上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在了解掌握每一名同志的工作能力、工作特长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对接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了区级岗位设置初步方案,分别报请区级分管领导原则同意,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央、省、市和区级提供的39个拟选岗位,让退役士兵在选岗前做到心中有数。
安置结果公开。法定公示日结束后,于8月26日,邀请区委组织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监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人武部以及驻隆部队代表共同见证选岗情况,选岗结束当天,及时向社会公示选岗结果。相关业务部门依法依规共同办理移交接收手续,确保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限上岗。整个安置过程从报到、培训、排名、选岗、上岗等重点环节全部做到阳光安置,获得全体退役士兵一致好评!

供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正龙 张朝静
编辑:张晓玲|编审:莽红升 李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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