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中国节•清明】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 确保森林草原安全
今年清明节期间,隆阳区实行限时祭扫,祭扫时间为4月4日至9日共6天。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限时祭扫期间,隆阳区组织开展为期6天的“无火清明”武装巡护,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物生态资源安全。
早上八点半,一列头闪警灯、播放着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的车队从奥新广场出发,开启了一天的“无火清明”武装巡护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就隆阳区2023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森林草原防火期......


无火清明”武装巡护活动由隆阳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干部职工,区森林消防中队官兵、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干警等力量共同开展,主要对象是城市面山、重点林区、公墓等重点场所。通过武装巡护、宣传,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遇有火情及时处置,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教导员 杨秋华:“主要在巡护中利用宣传喇叭展开宣传,并在巡护中对野外违规用火,上坟烧香等这种违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在接下来的剩余的四天中,我们依然还是按照相关的路线进行巡护。”
当天,巡护车队先后途经中心城区、辛街乡、保山工贸园区、东城区、东山森林公园、河图街道、板桥镇等地,开展武装巡护和宣传活动,倡导市民以文明方式开展祭扫活动,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从源头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同时对野外用火、上坟烧香、烧纸燃烛火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护林防火意识。
记者:寸喜梅 陶江龙
编辑:张晓玲|编审:莽红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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