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措并举 强化公务出行新能源汽车租赁推广工作
为缓解隆阳区公务用车日趋老化,保障能力下降等矛盾,隆阳区超前谋划,推出社会化定点租赁保障公务用车出行的新方式,在全市率先推广公务用车领域的新能源汽车租赁,倡导公务用车绿色出行,探索解决基层公务出行保障难题。
一是深入调研解难题。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到区直各单位、乡镇开展走访调研,座谈、实地查看车辆情况,了解用车单位的实际需求和乡镇道路情况,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批示精神,将新能源汽车租赁作为基层节约车辆运行成本,带头践行绿色低碳出行,破解公务出行保障困难的“钥匙”,积极引导各用车单位试驾乘,优先体验新能源汽车,强化对新能源汽车优势的认识。
二是筑巢引凤破困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租赁方案,2022年8月通过招商引资引入安徽中科美络科技公司落户隆阳区,按程序采购了3家公司,签署公务用车社会化定点租赁框架协议,提出了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的思路,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租赁政策,建立完善的租赁和使用管理制度,提升公务用车保障服务水平。
三是规范租赁堵乱象。采取与定点租赁企业租赁全区新能源汽车的方式,用车单位与企业租赁社会化车辆,租车各项标准统一,价格一致,要求租赁企业在每辆新能源汽车上安装北斗定位终端,接入公务用车管理系统,确保可对每辆租赁车辆行车轨迹进行监管,规范租赁社会车辆行为,保障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通过规范租车,降低了廉政风险,杜绝“车轮上的腐败”。
四是节约高效促发展。今年由各用车单位提出租赁新能源汽车申请,优化新能源汽车租赁机制,建立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体系,截止目前共签订意向租赁协议14个单位,租赁23辆车,每辆车每年的租赁费用为3—4万元(轿车3万元左右,SUV4万元左右),费用均包含保险、检审、修理,充电桩由租赁公司免费安装,租车单位仅需支付充电产生的电费(每公里0.1元左右),租赁1辆新能源汽车全年全部费用为4-5万元,比租赁1辆燃油车费用降低40%以上,真正做到了节约高效。
隆阳区定点租赁新能源汽车模式,带头把新能源车作为基层公务用车推广使用,是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政治自觉。这一举措,用更低的用车成本、更灵活的用车方式、更规范的监督管理,达到厉行节约的目的,极大缩减公务用车维保的费用,减缓财政负担,打通了基层公务出行的痛点堵点。

供稿:王学成 张 斌 李 琦 杨 潇 李肖龙 杨丽交
编辑:张晓玲|编审:莽红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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