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财政局认真开展2022年度执法执勤用车专项检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肃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纪律,进一步加强隆阳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隆阳区财政局于2022年11月18日至28日,对隆阳区2022年度执法执勤用车进行专项检查。
目前,隆阳区保留执法执勤用车单位有保山市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隆阳区机关事务局(公车平台)等共计9家,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执法执勤车辆编制147辆,编内实有车辆140辆,全部纳入“全省一张网”平台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特殊需要的车辆信息外,已实现全部喷涂标识和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终端。此次检查工作分为自检自查和实地抽查两个阶段。在前期执法执勤用车保留单位自检自查基础上,隆阳区财政局组成执法执勤用车专项检查组对隆阳区2022年度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
开展这次专项检查,旨在检查了解隆阳区执法执勤用车保留单位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执法执勤用车台账资料是否完善、执法执勤用车平台使用管理情况是否规范、执行“三定”情况是否严格、车辆维修保养是否审批、经费报销是否规范、执法执勤用车使用是否合规等。在实地抽查阶段,隆阳区财政局通过查看车辆台账资料、车辆实况、报销凭证、平台信息等方式,对各保留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使用管理车辆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执法执勤用车“一车一档”台账资料不齐全、管理使用不规范、平台信息录入不及时、报销费用单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现场及时纠正。对执法执勤用车必须严格限制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严格执行“三个定点”、无任务出行或任务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补单等内容进行了重申和再规范。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隆阳区执法执勤用车的使用管理,为坚决纠正和防止“四风”问题,进一步严肃公务用车管理纪律奠定了基础。下一步,隆阳区财政局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不断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相关政策文件宣讲解读,不断提升隆阳区执法执勤用车规范化管理水平。

供稿:隆阳区财政局 叶 媛
编辑:张晓玲|编审:莽红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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