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学期隆阳城区公办小学招生通告

发布时间:2022-07-27 19:57 浏览次数:10270次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隆发〔2022〕18号)要求,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隆阳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关注“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范围:监护人在隆阳城区拥有完全产权住房且居住的适龄儿童;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含区内、区外,下同)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三、招生计划


2022年城区16所小学共招收78个教学班,预计招收学生3380人,具体分布如下:


第二示范小学火车站校区(第二示范小学本部和实验小学吾悦校区新生统一招收在火车站校区):16个班,720人。

实验小学北城校区:4个班,180人。

太平明德小学:2个班,90人。

青华中心小学:4个班,180人。

第二示范小学学府校区:6个班,270人。

北关小学:3个班,135人。

实验小学青华海校区:8个班,280人。

实验小学:8个班,360人。

第六小学:4个班,180人。

第三小学:4个班,180人。

第七小学:5个班,225人。

第四小学:3个班,135人。

永昌小学兰城校区(永昌小学本部和永昌小学兰城校区新生统一招收在永昌小学兰城校区):11个班,445人。


四、师资配备


在原有教师基础上,公开选调引进优秀教师,选优配强师资力量。2022年,第二示范小学学府校区面向区外选调7人、区内选调4人;永昌小学兰城校区面向区外选调8人、区内选调3人;永昌小学新分配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4人;实验小学北城校区新分配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1人;九隆中心学校面向区外选调10人、区内选调4人、新分配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3人;第二示范小学面向区外选调6人、区内选调8人、新分配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2人;青华中心小学面向区内选调1人。


五、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监护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监护人拥有片区内完全产权住房,选择片区学校进行网络报名,学校根据报名信息实地核查入住情况。其中,监护人拥有原五小片区完全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实验小学本部或青华海校区报名,监护人拥有红星地产青华PARK完全产权住房的适龄儿童选择实验小学青华海校区报名。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1.监护人在第二示范小学学府校区、永昌小学兰城校区、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北关小学、实验小学北城校区、青华中心小学、太平明德小学片区租房居住的,首选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如租住所在片区学校招生计划无法满足片区内租房户,可选择上述学校离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报名。

2.监护人在第二示范小学本部、火车站校区和实验小学吾悦校区片区租房居住的,在北关小学、实验小学北城校区、第二示范小学学府校区就近选择1所报名。

3.监护人在实验小学本部片区租房居住的,在北关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六小学、第二示范小学学府校区就近选择1所报名。

4.监护人在永昌小学本部片区租房居住的,选择永昌小学兰城校区报名。


(三)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条件


报名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北关小学、青华中心小学、太平明德小学、实验小学北城校区、永昌小学兰城校区、第二示范小学学府校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隆阳区户籍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原则上回户籍地学校就读,确需在以上学校就读的,须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入户核实进城务工及经商情况是否属实,如情况属实须提供户口簿、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学校实地踏勘)及以下材料之一:

①监护人用工合同和连续缴满6个月(报名时无中断)的隆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②监护人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6个月(报名时无中断)银行工资流水材料。

③监护人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到报名时满6个月)和营业铺面租赁合同(学校实地踏勘)。


(2)区外户籍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确需在以上学校就读的,由报名学校入户核实进城务工及经商情况是否属实,如情况属实须提供户口簿、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学校实地踏勘)及以下材料之一:

①监护人用工合同和连续缴满6个月(报名时无中断)的隆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②监护人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6个月(报名时无中断)银行工资流水材料。

③监护人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到报名时满6个月)和营业铺面租赁合同(学校实地踏勘)。


(四)拆迁租房户子女


监护人在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北关小学、实验小学北城校区、永昌小学兰城校区、青华中心小学、太平明德小学、第二示范小学学府校区片区内租房居住的,首选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其他片区拆迁租房户子女,可选择上述学校离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报名。如租住所在片区学校招生计划无法满足片区内租房户,可选择上述学校离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报名。须提供拆迁指挥部证明、拆迁协议原件、户口簿、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学校实地踏勘)。


(五)优待对象


1.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条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等符合优待条件的,按照国家、省、市、区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根据优待对象(监护人)居住地,从优待学校名录中安排子女就近入学。

2.在职在编在岗的小学教职工子女及孙辈可在现任教学校就读。


(六)2022年秋季学期第七小学共招收青华街道四方社区、红花社区、打渔社区适龄儿童50人,如报名人数超过50人,按抽签方式确定录取,没有录取的适龄儿童到青华中心小学就读。


六、时间安排


2022年7月27日,发布通告。

8月3日至4日,网络报名。

8月5日至7日,城乡联动审核。

8月8日至10日,学校初审。

8月11日至12日,区教育体育局终审。

8月13日至15日,遗留问题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2022年开始,同一房产经网络报名系统登记获得入学资格后,6年内只能使用1次(多孩家庭除外)。认定监护人住房完全产权登记时间截止于通告发布之日。


(二)对城区低保家庭、祖产在片区内居民户子女(监护人在保山城区无房产)、历史遗留户,所属片区学校保障入学。对残疾人子女、残疾儿童,片区学校不得拒收。


(三)监护人网络报名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取消城区小学入学资格。


(四)适龄儿童不在监护人任意一方户口簿的,须提交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第二示范小学学府校区在原隆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校址举办(升阳路7号)。


(六)各学校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实施好招生工作。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要求,严格按照《中共隆阳区委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隆发〔2022〕18号)划定的片区进行招生。录取结束后,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及时建立学籍信息。


(七)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突破招生人数。对招收进城务工、经商、拆迁租房户子女进行入学保障的学校,超过计划数时,经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根据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八)本通告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电话:0875—2122924,李老师、杨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875—2122456,0875—2122558。


附件:隆阳城区小学片区示意图

隆阳城区小学片区示意图.jpg


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27日


图片


来源:隆阳区教育体育局

编辑:张晓玲|编审:莽红升

责编:杨 伟

新闻采访热线:0875-216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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