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0-23 09:05 浏览次数:2340次


隆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边境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压力持续增大,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风险,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的入隆(返隆)人员,严格按照隆阳区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管控。

二、全区居民减少外出探亲访友和旅游,非必要不离隆,非必要不前往边境县(市)。省内边境县(市)和省外低风险地区的入隆(返隆)人员,入隆(返隆)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主动报备,并在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检测结果未出前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

三、从1023日零时起在全区所有高速公路出口设置健康监测点,严格查验“健康码”“大数据通信行程卡”,详细登记边境县(市)和省外入隆(返隆)人员信息。

四、加大公共场所查验“健康码”“大数据通信行程卡”力度,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对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商家(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抓典型、加强曝光,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五、做好加强免疫,积极接种第三针新冠病毒疫苗。请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的18周岁及以上人员积极主动接种第三针新冠疫苗,共同构筑全区人群免疫屏障。

六、严格落实《隆阳区委区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暂缓举办聚集性活动的通告》(隆指挥部发〔202111号)要求,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减少人员聚集。对不听劝阻、执意举办的由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恶劣影响和新冠病毒疫情传播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隆阳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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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金 润|编审:莽红升 郭巾菱
责编:杨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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