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职能职责,规范林草种苗行政检查

发布时间:2025-10-11 10:23 浏览次数:437次

925-30日,隆阳区林草种子管理站组织开展了隆阳区林草种苗行政检查工作,共抽查4个林草种苗生产经营主体。


林草种苗行政检查和质量监管是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方式之一,为完成种苗使用优质化、种子生产基地化、苗木供应市场化、种苗管理法治化总目标以及强基础、搭平台、重服务、严监管总任务,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提高林木种苗质量,落实林木种苗许可、标签、档案、审定、检验、质量监督、种质资源保护等制度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



本次行政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具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被许可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林草局及云南省林草局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是否按照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有限期、有效区域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是否销售无质量检验证书林草种子;是否遵守国家其他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林木种苗违法行为。本次检查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在云执法APP上操作完成检查情况记录,规范填写行政检查文书,并及时在政务服务网络平台进行公示。



开展林草种苗行政检查工作,维护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林木种苗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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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罕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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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匿名用户:
2025-03-13 16:10:59
好看呀

匿名用户:
2025-01-21 11:21:03
点赞!!!

匿名用户:
2024-05-23 11:17:15
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