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五举措部署推进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联合执法整治
连日来,隆阳区在前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发布消费提示,开展畜禽肉经营户摸底排查、提醒告诫及肉类产品抽检监测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由区食品安全办联合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四部门印发工作方案,以五举措全面部署推进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联合执法整治工作。
明目标、盯重点,提高整治精度。
根据前期整治、摸排情况开展部门联席会商,确定此次联合执法整治的5个重点和“四个一批”目标任务,即猪牛羊和肉鸡养殖场(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熟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集中交易市场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重点场所,肉制品生产集中区以及群众举报多等风险问题易发多发地区;通过整治,严处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法经营主体、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规范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闻令而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区“上下一盘棋”,整治工作推进有力有序。
全环节、全链条,确保整治广度。
此次整治覆盖从畜禽养殖到肉类产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各环节,按“宣传动员、组织自查、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案件查办”的步骤推进。一是畜禽养殖环节。重点检查从非法渠道采购兽药、使用违禁药品及其他化合物、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行为。二是畜禽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重点检查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代宰企业“只收费不检验”,收购、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等行为。三是涉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无合法来源的肉类产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行为。通过全面排查,精准发力,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遗盲区。
严执法、重惩处,提振整治声威。
此次整治行动要求各职能部门根据摸排出的案件线索牵头开展集中执法办案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排查肉制品生产经营环节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公安机关充分发挥食品犯罪侦查职能,加大对制售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犯罪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严惩重处,形成强大震慑,有效遏制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强联动、分类推,保障整治实效。
此次整治一方面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由区食安办、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四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执法组,各乡镇(街道)协助,对前期摸排的案件线索进行集中整治,对违法主体责令整改,对严重问题停业整顿,对违法犯罪行为追踪溯源、一查到底,形成工作闭环及整治合力。另一方面,立足辖区实际,将21个乡镇(街道)分为两类推进整治,即已设立定点屠宰点及屠宰点能覆盖到的乡镇聚力开展执法办案和“地毯式”整顿规范;未设立定点屠宰点的乡镇着重做好宣传引导、检查建档和案件线索监测工作。通过分类施策“弹钢琴”,科学统筹执法资源,保证整治实效。
建机制、强宣教,实现整治长效。
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扭住突出问题,建立乡镇与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之间的定期联络机制,设立专门的线索通报渠道,强化行刑衔接,确保信息共享、风险共商、案件共处。持续推进监测与评估,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措施,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实现整顿治理常态长效。同时,组织各级各职能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为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隆阳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48人次,检查农(集)贸市场39个、集中屠宰点(场)29家、餐饮单位331户、肉类产品生产经营户877户,查办案件22起,其中当场处罚15起、一般程序案件7起,责令整改39户,排查案件线索43条,暂未发现涉肉类产品刑事案件。
供稿:隆阳区政府食品安全办 徐畅
一审:杨宣娇 刘明珠(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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