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保护 隆阳司法在行动
近日,隆阳区司法局结合工作职责,围绕矿产资源保护各领域法律法规,以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全面推进矿产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磨刀不误砍柴工,充分做足前期准备工作。区司法局梳理草拟了《隆阳区矿产资源保护普法宣传告知书》并下发到相关乡镇。制作了“矿产资源保护法律小常识问答”宣传册、“矿产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展板、“矿产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布标,分别分发到5个乡镇。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普法小分队。区司法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板桥镇、金鸡乡、瓦渡乡、水寨乡、杨柳乡各抽调了一名普法工作人员组成了“普法小分队”自8月初开展矿产资源保护普法面对面宣传。
点线面结合,普法宣传广覆盖。区司法局在微信公众号“隆阳普法”刊发了【AI主播带你学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隆阳区矿产资源保护法律小知识》《矿产资源保护法律小常识问答》等文章,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的优势,广泛宣传矿产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组织普法小分队到板桥镇、金鸡乡、瓦渡乡、水寨乡、杨柳乡开展面对面宣传。召集有玛瑙资源和砂石资源的村“两委”干部召开座谈会,对有可能盗采玛瑙的地点及人员进行摸排,提出宣传方案。对部分重点人群开展入户法治宣传,宣传偷采玛瑙、私挖砂石的危害性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要求司法所全力参与所在乡镇的入户宣传,深入村组,发放《隆阳区矿产资源保护普法宣传告知书》到群众家中。截至目前,已入户发放告知书7458份,召开群众会、户长会42场,覆盖5607户。为矿产资源保护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文化搭台,普法唱戏。区司法局利用全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矿产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在板桥镇秋山村,司法局在活动现场,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现场超过400名群众参加。此次宣传活动一改以往的传统模式,通过文艺汇演、法律咨询、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开展。文艺汇演包括快板、小品等多种节目,内容取材真实案例,切实展现此类犯罪的特征与危害。同时还包含了矿产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现场气氛异常热烈,节目寓教于乐,在欢声笑语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在金鸡乡黄毛村,区司法局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展示关于矿产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典型案例,让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矿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发放宣传册,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矿产资源保护中。
编辑:杨宣娇|编审:莽红升 邹 丽
责编:杨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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