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2人疫情防控故意隐瞒行程,拘留!
发布时间:2022-02-16 09:56 浏览次数:1725次
近日,隆阳区2人因在疫情期间故意隐瞒行程,被依法行政拘留。

2月1日晚,隆阳区应对疫情指挥部收到浙江省疾控中心协查管理函,辖区居民杨某、胡某2人曾在杭州市某医院与一确诊病例共同做核酸采样,为密切接触者。杨某、胡某2人当晚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经多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查,杨某、胡某为永昌街道荷花社区居民,于1月29日离开浙江省杭州市,1月30日返回隆阳区,2人到社区报备时,称是从杭州低风险地区返隆,隐瞒不报去过高风险地区的事实,入隆后多次到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活动,导致多人成为次密接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严重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永昌派出所对杨某、胡某2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配合防疫措施是每个单位、每个人必须履行的责任与义务。故意隐瞒行程、不接受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治疗等,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郭巾菱|编审:莽红升
责编:杨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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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匿名用户:
2025-03-13 16:10:59
好看呀
匿名用户:
2025-01-21 11:21:03
点赞!!!
匿名用户:
2024-05-23 11:17:15
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