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食材回归“本色” 让安全更可感知 ——永盛街道“三有力”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
“生鲜灯”是一种带有灯罩的LED光源,通过调整光照颜色,使食品更加鲜艳诱人、提高卖相,消费者会受灯光的影响对食材的新鲜度产生误判,从而花费冤枉钱买到不新鲜的食品。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永盛街道以“三有力”举措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迅速部署,宣传引导有力。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和“宣讲进市场(商超)”等多种方式,发布《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诫书》,引导辖区农贸市场、超市、生鲜经营户等相关经营主体对销售场所照明设施进行自查整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让销售者充分认知“生鲜灯”的危害性,按要求及时更换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
深入排查,专项整治有力。永盛市场监管所联合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重点对畜禽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现场使用光源等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检查整治,通过“边检查、边规范、边宣讲”的方式,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严格守法自律,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户58余户,现场整改17户。
强化监管,成果巩固有力。将“生鲜灯”整治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相结合,持续开展“回头看”检查和问题隐患排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办法》要求,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对违反《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严厉打击生鲜“美颜”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法治震慑力。
畅通渠道,维权保障有力。进一步畅通12345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处理、及时回应消费者涉“生鲜灯”类投诉举报,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让更多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选购常识,鼓励引导消费者发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自觉加入到社会监督的行列中,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供稿:永盛街道食安办 张国希 赵昱坤
编辑:杨宣娇|编审:莽红升 邹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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