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领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读懂新时代⑧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并从13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全面深刻阐释。
新时代的这些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今天,我们一起学习领会第八个方面:社会建设。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社会建设关乎民生,紧系民心,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大任务,也是新时代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保障。
《决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推进社会建设的基本思路、重大举措、重点亮点和重大成效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一)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治理明显改进。同时,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中外记者见面时就鲜明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在推进治国理政实践中,总书记热切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反复强调,“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明确要求,“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做那些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为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铺就了民生底色,为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引。
《决议》强调:
(二)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摆脱贫困、走向全面小康,是中国人民孜孜以求的梦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鲜明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必须时不我待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
《决议》再次强调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披荆斩棘、栉风沐雨、攻坚克难,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啃硬骨头,攻克了一个又一个贫中之贫、坚中之坚,脱贫攻坚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2021年2月25日,党中央隆重召开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
《决议》这样总结脱贫攻坚伟大斗争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三)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
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这场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坚定果敢的勇气和坚忍不拔的决心,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抗疫大战,经受了一场艰苦卓绝的历史大考,付出巨大努力,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战略成果,创造了人类同疾病斗争史上又一个英勇壮举。
《决议》这样总结这场伟大的抗疫斗争:
(四)
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都要注重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特别是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老百姓多样化的民生需求,织就密实的民生保障网。”
《决议》指出,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思路是“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决议》对我们党在收入分配、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方面推出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和取得的重大成就进行梳理:
——我们努力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明确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我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十亿二千万人拥有基本养老保险,十三亿六千万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险。
——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及时推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遍及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快体育强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
——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调整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房建设投入力度,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五)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发生,使一些社会治理难题得到有效破解,平安中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决议》从三方面对新时代党在社会治理方面推出的重大举措进行总结:
——党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新型网络犯罪、跨国犯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决议》对此这样概括:“我国社会建设全面加强,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发展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
来源:求是网
编辑:郭巾菱|编审:莽红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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